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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作者:wgwws   来源:组织部    时间: 2007-7-13   点击数: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对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流动党员的范围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分为本地外出流动党员和外来流动党员两大类。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所有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
  1、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三、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基本方式
  (一)对外出流动党员的管理
  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6、由各基层支部每年对外出流动党员《流动党员活动证》进行一次审核,对长期不与组织联系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7、在外出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建立临时党组织,加强党员管理,待条件成熟后,移交流入地党组织管理。
  (二)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管理
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要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
  1、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
  2、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就业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当编入其就业单位党组织,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以就近编入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或其它单位党组织。在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村(社区)、项目工地和集贸市场等,可专门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4、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5、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名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3、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4、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各级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有关部门在流动人员登记备案中,要增加“政治面貌”内容。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2、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乡镇、村(社区)党员服务站(点),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培训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3、要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的,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教育帮助,情节严重的,要作出必要的组织处理。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委)每年底要向县委组织部上报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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