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有办公室、财务股、耕保股、统征股、地藉股、土地储备股、矿管股、信访股、监察股。 1、局办公室: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外事接待;收集和处理政务信息、档案管理;局系统的人事、劳资管理服务;组织各类会议及决定事项的督办执行,协调科室、队、所间的工作关系;日常考勤及目标责任制考评;局机关的管理及有关后勤事务工作。 2、财务股:负责草拟监督实施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审计;审核下属单位经费拨付,及时向局领导提供机关下属单位的资金收支情况;做好财产管理、建帐及报表工作。 3、耕保股: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开垦规划,开展耕地的分等定级、耕地变更调查等工作,负责国家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的审核、上报及批转工作。 4、统征股:协助县统征办负责会同被征地乡(镇)政府对被征用土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并拟定土地征用补偿、土地征用安置方案。 5、地籍股:负责日常地籍管理、统计、信息资料汇总; 城镇地籍调查、 土地权属管理、土地登记发证的审查工作,搞好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的规划及具体实施工作。 6、土地储备股:协助县土地储备中心负责严格依照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土地收购储备、招标、拍卖等工作;承担对全县收回、收购、置换、到期、荒芜、闲置、产业结构调整土地的储备管理工作;负责对政府征用土地进行储备、管理;负责对政府征用的土地以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等方式进行合理流转。 7、矿管股:负责矿产资源勘察定点, 审核报批采矿许可证工作; 负责年度矿产资源费的征收,上缴市局入库工作;负责协助监察股指导监察队和基层所对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制止和查处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和年度预防工作预案的编制工作。 8、信访股: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负责群众来信的处理工作,及时查处或按领导指示转办群众来信;对群众信访问题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回复、上报有关处理结果。 9、监察股:负责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和普法工作, 草拟有关配套办法; 查处各类土地行政违法案件,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承办土地信访工作;履行土地执法巡查工作;负责对土地行政违法案件的处理及落实工作。 10、土地所:县国土资源局在全县12个乡镇均设派出机构,其职责是:负责分属辖区内土地的利用、规划和保护工作;分属辖区内村民宅基地的审核、申报监督、划拨及管理工作;承担分属辖区内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及变更工作;配合县局做好分属辖区内建设用地的申报、统征工作;负责分属辖区内土地行政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接待并处理信访工作。 二、下属单位 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下设3个二级单位。 1、武功县土地储备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依照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土地收购储备、招标、拍卖等工作;承担对全县收回、收购、置换、到期、荒芜、闲置、产业结构调整土地的储备管理工作; 负责对政府征用土地进行储备、管理;负责对政府征用的土地以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等方式进行合理流转。 2、武功县统一征地办公室(正科级事业单位): 负责会同被征地乡(镇) 政府对征用土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并拟定土地征用补偿、土地征用安置方案;负责统一征地工作中资金的收支管理。 3、武功县土地监察大队(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和普法工作,草拟有关配套办法;查处各类土地行政违法案件,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承办土地信访工作;履行土地执法巡查工作;负责对土地行政违法案件的处理、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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